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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農業農村局,自貿區欽州港片區社會事務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農牧發〔2021〕11號)、《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的通知》(桂農廳發〔2021〕55號)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欽州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欽州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6月24日?? 2021年欽州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 一、總體要求 按照相關病種防治和消滅計劃,以及《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2021—2025年)》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優先防治病種和重點外來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方案,組織全市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小反芻獸疫、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等動物疫病,血吸蟲病、牛結核、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各縣區要認真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動物疫病分布狀況和流行態勢。國家、自治區設立固定監測點的地區,要做好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等動物疫病的定點監測工作,強化外來動物疫病、新發病監測預警和風險分析評估。本計劃所涉及動物疫病病種,各縣區應按照國家動物疫病防治指導意見、自治區動物疫病防治實施方案做好監測工作。??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在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時,凡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辦法》和農業部公告第898號等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監測與被動監測相結合。各縣區要根據本轄區動物疫病流行特點、防控現狀和畜牧業生產等情況,在做好主動監測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臨床巡查和疫病報告,逐步探索將動物診療單位和養殖場(戶)執業獸醫診斷報告等信息納入國家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體系,全面獲取動物衛生數據,不斷提高數據采集、分析和報告的規范性、系統性和科學性。 (二)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相結合。各縣區要進一步強化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協同性,一旦監測發現下列情形的,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一是發現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流行特點發生改變的;二是確診發生外來動物疫病、新發動物疫病或已經消滅疫病的;三是發現豬瘟等主要動物疫病流行特點出現明顯變化的;四是在較短時間出現大量動物發病或不明原因死亡,且蔓延較快的。 (三)調查監測與疫病控制凈化管理相結合。各縣區要積極引導種畜禽場和規模養殖場主動開展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推動養殖場開展疫病凈化,建設自治區星級無規定動物疫病養殖場和動物疫病無疫小區,鼓勵符合條件的種畜禽場和規模養殖場申報國家“動物疫病凈化創建場”“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和“動物疫病無疫小區”,推進主要動物疫病控制凈化評估工作。支持、引導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無疫區。 (四)病原監測與抗體監測相結合。市級重點開展病原學監測,適當開展抗體監測;縣級開展抗體和非洲豬瘟病原學監測。各縣區要及時掌握本轄區病原分布狀況,分析疫病流行趨勢。加強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抗體監測,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五)定點監測與常規監測相結合。市、縣要持續開展定點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掌握具有地理分布信息的監測調查數據,科學研判疫情態勢,為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疫病防治和消滅計劃目標要求提供基礎依據。 三、職責分工 (一)欽州市農業農村局主管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負責制定、調整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的檢查和考核。 (二)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區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各地要推動種源疫病凈化工作,支持引導企業開展動物疫病凈化工作。 (三)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本轄區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組織本轄區按要求完成采樣送檢任務,配合做好國家定點監測采樣,開展種畜禽場和牛、羊養殖場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及時將有關病原學和血清學監測陽性樣品送上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復核,定期匯總、分析、上報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按規定報送監測分析報告及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提出動物疫病發生風險預警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技能。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織舉辦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技術培訓,提高業務人員實驗室檢測水平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確保監測結果準確,流行病學調查規范,結論可信、能運用。 (二)嚴格樣品采集、保存和運送。要嚴格按要求做好樣品采集、保存和運送,采集、送檢單位、養殖場(戶)要對采集、送檢樣品的真實性負責。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向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送檢樣品時,應附采樣單,并提交填寫完整《樣品信息表》電子版。其他機構和個人向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送檢樣品時,應附采樣單(單位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 (三)加強分析評估,及時預警。各縣區要及時、全面、系統地分析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科學評估動物疫病發生的風險,及時預警預報。 (四)規范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完善采樣、監測、信息報送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填寫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記錄、報告,確保結果真實、準確、可追溯,要建檔并妥善保管。 (五)及時反饋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按規定做好信息報送的同時,要將相關檢測結果及時反饋給委托檢測方;監測陽性結果要及時報同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五、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的報告 (一)動物疫病監測結果和疫情的報告。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將動物疫病監測結果和動物疫情信息通過中國獸醫網“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報送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月1日起在系統填報當月信息,每周星期五前完成市級審核、確認。監測陽性結果報告按照各有關動物疫病監測計劃要求報告。 (二)動物疫病監測分析報告。6月25日、12月22日前,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將上半年和全年的動物疫病監測分析報告報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報送。各縣區于6月25日、12月22日前,將本轄區上半年、全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報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發生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報告。發生疫情后,疫情發生地應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8〕22號)規定報告疫情,應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相關動物疫病應急實施方案、防治技術規范要求處置疫情。 (五)病原學監測陽性結果的報告與處置。經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非洲豬瘟、H5及H7亞型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病原學陽性結果,要及時將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分析,具體報告和處置要求詳見附件1、2、3、4。對其他病種,按照農業農村部有關規定和相關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及時上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經費。各縣區應將所需的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統籌用好中央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和自治區財政動物疫病防控經費,開展疫病監測和凈化。 (三)加強效績管理。根據農業農村部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有關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縣區疫情上報、信息上報、監測陽性結果上報、陽性樣品送檢情況以及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進行評價,建立工作考評機制。 附件:1. 非洲豬瘟監測計劃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計劃 3. 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監測計劃 4. 小反芻獸疫監測計劃 5. 家畜布魯氏菌病監測計劃 6. 牛結核病監測計劃 7. 動物狂犬病監測計劃 8. 寄生蟲監測計劃 9. 家禽主要疫病定點監測計劃 10. 非洲馬瘟監測計劃 11. 牛結節性皮膚病監測計劃 12. 種禽場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13. 種豬場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14. 非洲豬瘟無疫小區監測計劃 15. 主要畜禽疫病專項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 16. 緊急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附件1 非洲豬瘟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掌握非洲豬瘟感染和流行情況,分析病毒遺傳變異特征,發現傳播風險因素,為生豬恢復生產和非洲豬瘟防控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范圍 全市各縣區(含自貿區欽州港片區)。 監測場點包括養殖場(戶)、屠宰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 三、監測對象 豬和野豬,重點是出現疑似非洲豬瘟癥狀的死亡豬、發病豬、與確診疫情或監測陽性場點有流行病學關聯的豬群。 四、監測要求 (一)被動監測。 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后,市、縣(區)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檢測,按規定報告。野豬樣品應聯合林業部門共同采集。 (二)主動監測。 1.縣(區)級監測。 對全市4個縣區開展非洲豬瘟病原監測,每個縣(區)非洲豬瘟病原監測任務不少于300份,監測任務要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樣品應覆蓋養殖場(戶)、屠宰場、生豬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2.市級監測。 市級非洲豬瘟病原監測任務不少于600份,非洲豬瘟抗體監測各市根據實際安排。監測任務要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樣品應覆蓋養殖場(戶)、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市級、各縣(區)應配合國家非洲豬瘟參考(專業、區域)實驗室以及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針對重點地區適時開展的非洲豬瘟監測采樣及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五、檢測方法及判定 (一)病原學檢測。 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實時熒光PCR、核酸等溫PCR(Lamp)。 (二)血清學檢測。 競爭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或間接ELISA方法。 六、判定標準 (一)監測陽性個體。 采用PCR或實時熒光PCR檢測,結果為陽性。 (二)確診陽性個體。 監測陽性個體經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自治區授權的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為陽性。?? (三)確診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測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四)臨床病例處置 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處置。 附件2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了解H5、H7亞型流感病毒、新城疫變異及流行狀況,追蹤病毒變異特點與趨勢,評估免疫抗體水平,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二、監測范圍 監測對象:雞、鴨、鵝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鳥。 監測環節:重點對種禽場、規模禽場、活禽交易市場、候鳥密集活動區和邊境地區家禽進行監測。 三、監測要求 本監測計劃中采樣時要求全部采集本地飼養動物。 (一)日常監測。 1.縣(區)級監測。對轄區內養殖場進行監測,每季度自行采集和檢測家禽(兼顧雞和水禽)血清樣品60份。雞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以及新城疫抗體;水禽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和H7亞型抗體。 2.市級監測: (1)活禽市場監測。每季度對轄區內1個活禽市場進行監測,采集棉拭子樣品80份(水禽50份、雞30份)。雞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以及新城疫病原;水禽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 (2)家禽規模場監測。每季度監測轄區內2個規模場(雞和水禽各1個),每個規模場每次采集家禽血清和棉拭子樣品各30份。全年監測規模場家禽血清和棉拭子樣品各240份。家禽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 (二)集中監測。 春、秋季各集中監測一次,監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和新城疫抗體。 市級集中監測。監測禽流感和新城疫免疫抗體。每次集中監測的血清學樣品數量應不少于300份,監測范圍應覆蓋所轄縣(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行檢測,監測時間自定。 四、采樣要求 采集的血清與棉拭子須一一對應,采集的棉拭子應及時放入裝有1mL保存液的2mL離心管中,如樣品在24小時內檢測則置于4℃冰箱短暫保存,無需凍結;否則,樣品應冷凍保存或運輸。1000mL保存液配方:甘油200mL,0.01M PBS(pH值7.2) 800mL,3g頭孢西丁鈉。 五、檢測方法 (一)血清學檢測方法。 血清學檢測方法使用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其中,禽流感抗體檢測標準參照《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試驗》;新城疫抗體檢測標準參照《GB/T 16550—2020新城疫診斷技術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試驗》進行。 (二)病原學檢測方法。 病原學檢測方法使用熒光RT-PCR。其中,禽流感病原、H5和H7亞型禽流感病原的熒光RT-PCR檢測標準參照《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禽流感病毒實時熒光RT-PCR試驗》;新城疫病原的熒光RT-PCR檢測標準參照《GB/T 16550—2020新城疫診斷技術??實時熒光RT-PCR試驗》。 六、判定標準 (一)血清學監測結果判定。 1.免疫合格個體: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經血凝抑制試驗(HI)檢測,對滅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體效價≥24為免疫合格;新城疫抗體免疫21天后,抗體效價≥25判定為合格。 2.免疫合格群體: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 (二)病原學檢測結果判定。 1.疑似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學陽性個體判定:參照國家推薦的標準進行檢測,市級檢測陽性結果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為陽性的;或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 2.疑似新城疫病原學陽性個體判定:參照標準檢測,市級檢測新城疫病原結果為陽性的。 3.確診判定: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禽流感H5亞型或H7亞型病原疑似陽性樣品,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檢測為陽性的;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新城疫病原學陽性的。 4.陽性群體判定: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七、病原學檢測陽性結果處置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學陽性處置。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學疑似陽性的,陽性樣品立即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 2.及時對疑似陽性禽群進行隔離,必要時對疑似陽性禽群撲殺。 3.對確診陽性禽群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4.對高致病性禽流感檢測陽性的活禽市場進行休市,并進行徹底清洗消毒,對陽性禽群采取撲殺措施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追溯來源,追查禽群免疫、檢疫及其他情況。 5.臨床病例檢出陽性的,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二)新城疫病原學陽性處置。 臨床病例檢出陽性的,按照新城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附件3 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了解口蹄疫病原感染分布情況及高風險區域的發病情況,掌握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流行情況,查找傳播風險因素,評估免疫效果。 二、監測對象 豬、牛、羊等動物。 三、監測范圍 監測環節包括種畜場、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屠宰場、活畜交易市場和無害化處理廠等;重點對發生過疫情地區以及邊境地區的易感家畜進行監測。 四、監測要求 (一)被動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豬、牛、羊等偶蹄動物或野生動物出現水泡、跛行、爛蹄等類似口蹄疫的癥狀,應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進行監測。 發現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疑似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二)日常監測。 1.縣(區)級監測: 每縣(區)每季度監測30份家畜血清學樣品(其中,豬20份,牛羊10份)。豬血清檢測O型口蹄疫、豬瘟免疫抗體,牛、羊血清檢測O型口蹄疫免疫抗體。采樣場點應兼顧種畜場、規模養殖場、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的比例。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2.市級監測: 市級家畜病原學樣品監測任務不少于600份,其中,牛羊樣品不少于120份。采樣場點應兼顧種畜場、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等。 市級需將全年監測任務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每次采集的樣品均需檢測口蹄疫病原,每次抽40份豬源樣品同時檢測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病原和豬塞內卡病毒A型。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三)集中監測。 春、秋季各集中監測1次,監測口蹄疫O型、A型免疫抗體、豬瘟抗體。 市級集中監測:監測口蹄疫和豬瘟免疫抗體。每次集中監測的血清學樣品數量應不少于300份,監測范圍應覆蓋所轄縣(區),口蹄疫免疫抗體監測應涵蓋豬、牛、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行檢測,監測時間自定。 五、采樣要求 重點采集有臨床癥狀動物、出現死亡動物及懷疑發病動物群體,重點采集曾經發生過疫情地區及受威脅區域動物樣品,采集樣品要嚴格按照設定區間、時間、動物種類。豬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采集血清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一)血清學樣品。 每份不少于2毫升,要求清亮、無污染,冷凍保存,冷藏送檢。 (二)組織樣品。 豬組織樣品:每份樣品包括頜下淋巴結2個、脾臟50克和肺臟50克;牛、羊組織樣品:每份樣品包含頜下淋巴結或腹股溝淋巴結2個、O—P液不少于5毫升。樣品置于消毒容器中,冷凍保存,冷藏送檢。 六、檢測方法 (一)口蹄疫。 1.血清學檢測方法及判定 (1)方法: 口蹄疫O型抗體:液相阻斷ELISA或正向間接血凝試驗,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結構蛋白ELISA進行檢測。 口蹄疫A型抗體:液相阻斷ELISA。 (2)判定: 液相阻斷ELISA:牛、羊抗體效價≥27,豬抗體效價≥26,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正向間接血凝試驗:抗體效價≥26,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VP1結構蛋白ELISA:抗體效價≥25,判定免疫合格個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免疫合格群體。 2.病原學檢測方法及判定 (1)方法: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組織樣品采用RT-PCR或熒光RT-PCR方法檢測口蹄疫病原。 (2)判定: 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疑似陽性個體。 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確診陽性個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可疑陽性個體的,判定疑似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的,判定陽性群體。 (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1.血清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的,判定抗體陽性個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免疫合格群體。 2.病原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RT-PCR或熒光RT-PCR檢測方法,排除疫苗免疫陽性,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 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三)豬瘟。 1.血清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抗體阻斷ELISA或抗體間接ELISA方法,抗體陽性即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為免疫合格群體。 2.病原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RT-PCR方法、熒光RT-PCR方法或熒光抗體檢測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 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四)豬塞內卡病毒A型。 1.血清學檢測:間接ELISA或競爭ELISA方法。 2.病原學檢測:采用實時 RT-PCR方法,結合病原分離及序列測定。 七、病原學檢測陽性結果處置 (一)口蹄疫。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疑似陽性的,將疑似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復核,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 2.及時對疑似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3.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檢測結果立即反饋送檢單位。 4. 對確診陽性畜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對同群畜撲殺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 臨床病例病原學檢測陽性按照《口蹄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 1.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同時報同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2. 及時對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3. 市、縣(區)級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4.對確診陽性豬進行撲殺并無害化處理,加強對陽性豬群病原學監測。病原學檢測陽性豬養殖場(戶)應采取控制、凈化措施,逐步培育建立陰性豬群。 5. 臨床病例病原學檢測陽性按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治技術規范》《豬瘟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附件4 小反芻獸疫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進一步了解小反芻獸疫病毒的分布范圍和羊群免疫狀況,科學評估疫情風險,規范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推進小反芻獸疫消滅計劃。?? 二、監測范圍 監測環節包括種畜場、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屠宰場、活畜交易市場和無害化處理廠等;重點對發生過疫情地區以及邊境地區的易感家畜進行監測。 三、監測對象 山羊、綿羊、野羊。重點是出現口腔潰瘍、眼鼻分泌物增多、體溫升高和腹瀉等癥狀的羊只。 四、監測要求 (一)被動監測。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后,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送檢,按規定報告。野羊樣品應聯合林業部門共同采集。 (二)日常監測。 1.縣(區)級監測 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小反芻獸疫血清學日常監測。每縣(區)全年監測血清學樣品不少于50份。 2.市級監測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小反芻獸疫病原學日常監測。市級全年監測病原學樣品200份,應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 (三)集中監測。 監測時間:每年開展兩次,分別于7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 1.縣(區)級集中監測 每縣(區)選取1個種羊場、養殖場(戶)或屠宰場進行采樣,采集血清學30份。采集的樣品由縣(區)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2.市級集中監測 市級選取1個種羊場、1個屠宰場和1個養殖場(戶)進行采樣,每個采樣點采集病原學樣品30份。采集的樣品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病原學陽性樣品及時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 五、檢測方法及判定 (一)抗體檢測。 活疫苗免疫1—3個月內,采集血清監測。 采用ELISA方法檢測,結果陽性的,判定為免疫個體合格。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為免疫合格群體。 (二)病原檢測。 采用RT-PCR或者熒光RT-PCR方法檢測。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疑似陽性。疑似陽性個體經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六、采樣要求 重點采集曾經發生疫情的區域、場點以及引進養殖的場點。采樣時要同時填寫小反芻獸疫采樣登記表(見附件)。 七、小反芻獸疫病原學檢測陽性處置 (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疑似陽性的,將疑似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同時報市農業農村主管局。 (二)及時對疑似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三)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 (四)對確診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五)臨床病例監測陽性按照《小反芻獸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各縣(區)農業農村局,自貿區欽州港片區社會事務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農牧發〔2021〕11號)、《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的通知》(桂農廳發〔2021〕55號)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欽州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欽州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6月24日??
2021年欽州市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
一、總體要求
按照相關病種防治和消滅計劃,以及《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計劃(2021—2025年)》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優先防治病種和重點外來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方案,組織全市開展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小反芻獸疫、馬鼻疽、馬傳染性貧血、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新城疫等動物疫病,血吸蟲病、牛結核、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各縣區要認真組織開展動物疫病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動物疫病分布狀況和流行態勢。國家、自治區設立固定監測點的地區,要做好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魯氏菌病等動物疫病的定點監測工作,強化外來動物疫病、新發病監測預警和風險分析評估。本計劃所涉及動物疫病病種,各縣區應按照國家動物疫病防治指導意見、自治區動物疫病防治實施方案做好監測工作。??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在開展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時,凡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按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審批辦法》和農業部公告第898號等法規規章規定執行。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監測與被動監測相結合。各縣區要根據本轄區動物疫病流行特點、防控現狀和畜牧業生產等情況,在做好主動監測的同時,進一步強化臨床巡查和疫病報告,逐步探索將動物診療單位和養殖場(戶)執業獸醫診斷報告等信息納入國家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體系,全面獲取動物衛生數據,不斷提高數據采集、分析和報告的規范性、系統性和科學性。
(二)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相結合。各縣區要進一步強化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的協同性,一旦監測發現下列情形的,要及時開展流行病學調查:一是發現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流行特點發生改變的;二是確診發生外來動物疫病、新發動物疫病或已經消滅疫病的;三是發現豬瘟等主要動物疫病流行特點出現明顯變化的;四是在較短時間出現大量動物發病或不明原因死亡,且蔓延較快的。
(三)調查監測與疫病控制凈化管理相結合。各縣區要積極引導種畜禽場和規模養殖場主動開展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推動養殖場開展疫病凈化,建設自治區星級無規定動物疫病養殖場和動物疫病無疫小區,鼓勵符合條件的種畜禽場和規模養殖場申報國家“動物疫病凈化創建場”“動物疫病凈化示范場”和“動物疫病無疫小區”,推進主要動物疫病控制凈化評估工作。支持、引導具備條件的地區建設無疫區。
(四)病原監測與抗體監測相結合。市級重點開展病原學監測,適當開展抗體監測;縣級開展抗體和非洲豬瘟病原學監測。各縣區要及時掌握本轄區病原分布狀況,分析疫病流行趨勢。加強重大動物疫病免疫抗體監測,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五)定點監測與常規監測相結合。市、縣要持續開展定點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掌握具有地理分布信息的監測調查數據,科學研判疫情態勢,為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疫病防治和消滅計劃目標要求提供基礎依據。
三、職責分工
(一)欽州市農業農村局主管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負責制定、調整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計劃的檢查和考核。
(二)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轄區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各地要推動種源疫病凈化工作,支持引導企業開展動物疫病凈化工作。
(三)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實施本轄區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組織本轄區按要求完成采樣送檢任務,配合做好國家定點監測采樣,開展種畜禽場和牛、羊養殖場主要動物疫病監測,及時將有關病原學和血清學監測陽性樣品送上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復核,定期匯總、分析、上報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按規定報送監測分析報告及流行病學調查報告,提出動物疫病發生風險預警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技能。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要組織舉辦全市動物疫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技術培訓,提高業務人員實驗室檢測水平和流行病學調查能力,確保監測結果準確,流行病學調查規范,結論可信、能運用。
(二)嚴格樣品采集、保存和運送。要嚴格按要求做好樣品采集、保存和運送,采集、送檢單位、養殖場(戶)要對采集、送檢樣品的真實性負責。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向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送檢樣品時,應附采樣單,并提交填寫完整《樣品信息表》電子版。其他機構和個人向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送檢樣品時,應附采樣單(單位加蓋公章或個人簽名)。
(三)加強分析評估,及時預警。各縣區要及時、全面、系統地分析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科學評估動物疫病發生的風險,及時預警預報。
(四)規范建立檔案,妥善保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完善采樣、監測、信息報送等各項管理制度,規范填寫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記錄、報告,確保結果真實、準確、可追溯,要建檔并妥善保管。
(五)及時反饋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按規定做好信息報送的同時,要將相關檢測結果及時反饋給委托檢測方;監測陽性結果要及時報同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五、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結果的報告
(一)動物疫病監測結果和疫情的報告。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及時將動物疫病監測結果和動物疫情信息通過中國獸醫網“獸醫衛生綜合信息平臺”報送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月1日起在系統填報當月信息,每周星期五前完成市級審核、確認。監測陽性結果報告按照各有關動物疫病監測計劃要求報告。
(二)動物疫病監測分析報告。6月25日、12月22日前,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將上半年和全年的動物疫病監測分析報告報送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三)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報送。各縣區于6月25日、12月22日前,將本轄區上半年、全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報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四)發生非洲豬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報告。發生疫情后,疫情發生地應按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農業農村部關于做好動物疫情報告等工作的通知》(農醫發〔2018〕22號)規定報告疫情,應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及相關動物疫病應急實施方案、防治技術規范要求處置疫情。
(五)病原學監測陽性結果的報告與處置。經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非洲豬瘟、H5及H7亞型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等重大動物疫病病原學陽性結果,要及時將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分析,具體報告和處置要求詳見附件1、2、3、4。對其他病種,按照農業農村部有關規定和相關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范要求,及時上報。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強化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經費。各縣區應將所需的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統籌用好中央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和自治區財政動物疫病防控經費,開展疫病監測和凈化。
(三)加強效績管理。根據農業農村部和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有關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延伸績效管理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將對各縣區疫情上報、信息上報、監測陽性結果上報、陽性樣品送檢情況以及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進行評價,建立工作考評機制。
附件:1. 非洲豬瘟監測計劃
2.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計劃
3. 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監測計劃
4. 小反芻獸疫監測計劃
5. 家畜布魯氏菌病監測計劃
6. 牛結核病監測計劃
7. 動物狂犬病監測計劃
8. 寄生蟲監測計劃
9. 家禽主要疫病定點監測計劃
10. 非洲馬瘟監測計劃
11. 牛結節性皮膚病監測計劃
12. 種禽場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13. 種豬場主要疫病監測計劃
14. 非洲豬瘟無疫小區監測計劃
15. 主要畜禽疫病專項流行病學調查實施方案
16. 緊急流行病學調查方案
附件1
非洲豬瘟監測計劃
一、監測目的
掌握非洲豬瘟感染和流行情況,分析病毒遺傳變異特征,發現傳播風險因素,為生豬恢復生產和非洲豬瘟防控提供科學依據。
二、監測范圍
全市各縣區(含自貿區欽州港片區)。
監測場點包括養殖場(戶)、屠宰場、病死豬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
三、監測對象
豬和野豬,重點是出現疑似非洲豬瘟癥狀的死亡豬、發病豬、與確診疫情或監測陽性場點有流行病學關聯的豬群。
四、監測要求
(一)被動監測。
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后,市、縣(區)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檢測,按規定報告。野豬樣品應聯合林業部門共同采集。
(二)主動監測。
1.縣(區)級監測。
對全市4個縣區開展非洲豬瘟病原監測,每個縣(區)非洲豬瘟病原監測任務不少于300份,監測任務要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樣品應覆蓋養殖場(戶)、屠宰場、生豬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2.市級監測。
市級非洲豬瘟病原監測任務不少于600份,非洲豬瘟抗體監測各市根據實際安排。監測任務要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樣品應覆蓋養殖場(戶)、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生豬交易市場、農貿市場、以及備案生豬運輸車輛等。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市級、各縣(區)應配合國家非洲豬瘟參考(專業、區域)實驗室以及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針對重點地區適時開展的非洲豬瘟監測采樣及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五、檢測方法及判定
(一)病原學檢測。
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實時熒光PCR、核酸等溫PCR(Lamp)。
(二)血清學檢測。
競爭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或間接ELISA方法。
六、判定標準
(一)監測陽性個體。
采用PCR或實時熒光PCR檢測,結果為陽性。
(二)確診陽性個體。
監測陽性個體經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自治區授權的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確診為陽性。??
(三)確診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測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四)臨床病例處置
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處置。
附件2
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監測計劃
了解H5、H7亞型流感病毒、新城疫變異及流行狀況,追蹤病毒變異特點與趨勢,評估免疫抗體水平,掌握群體免疫狀況。
監測對象:雞、鴨、鵝和其它家禽及野生禽鳥。
監測環節:重點對種禽場、規模禽場、活禽交易市場、候鳥密集活動區和邊境地區家禽進行監測。
三、監測要求
本監測計劃中采樣時要求全部采集本地飼養動物。
(一)日常監測。
1.縣(區)級監測。對轄區內養殖場進行監測,每季度自行采集和檢測家禽(兼顧雞和水禽)血清樣品60份。雞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以及新城疫抗體;水禽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和H7亞型抗體。
2.市級監測:
(1)活禽市場監測。每季度對轄區內1個活禽市場進行監測,采集棉拭子樣品80份(水禽50份、雞30份)。雞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以及新城疫病原;水禽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
(2)家禽規模場監測。每季度監測轄區內2個規模場(雞和水禽各1個),每個規模場每次采集家禽血清和棉拭子樣品各30份。全年監測規模場家禽血清和棉拭子樣品各240份。家禽血清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棉拭子樣品檢測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
(二)集中監測。
春、秋季各集中監測一次,監測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和新城疫抗體。
市級集中監測。監測禽流感和新城疫免疫抗體。每次集中監測的血清學樣品數量應不少于300份,監測范圍應覆蓋所轄縣(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行檢測,監測時間自定。
四、采樣要求
五、檢測方法
(一)血清學檢測方法。
血清學檢測方法使用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其中,禽流感抗體檢測標準參照《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試驗》;新城疫抗體檢測標準參照《GB/T 16550—2020新城疫診斷技術血凝(HA)和血凝抑制(HI)試驗》進行。
(二)病原學檢測方法。
病原學檢測方法使用熒光RT-PCR。其中,禽流感病原、H5和H7亞型禽流感病原的熒光RT-PCR檢測標準參照《GB/T 18936—2020高致病性禽流感診斷技術禽流感病毒實時熒光RT-PCR試驗》;新城疫病原的熒光RT-PCR檢測標準參照《GB/T 16550—2020新城疫診斷技術??實時熒光RT-PCR試驗》。
(一)血清學監測結果判定。
1.免疫合格個體:禽流感H5、H7亞型抗體經血凝抑制試驗(HI)檢測,對滅活疫苗免疫的家禽,免疫21天后HI抗體效價≥24為免疫合格;新城疫抗體免疫21天后,抗體效價≥25判定為合格。
2.免疫合格群體: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
(二)病原學檢測結果判定。
1.疑似禽流感H5、H7亞型病原學陽性個體判定:參照國家推薦的標準進行檢測,市級檢測陽性結果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為陽性的;或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
2.疑似新城疫病原學陽性個體判定:參照標準檢測,市級檢測新城疫病原結果為陽性的。
3.確診判定: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禽流感H5亞型或H7亞型病原疑似陽性樣品,送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檢測為陽性的;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新城疫病原學陽性的。
4.陽性群體判定: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
七、病原學檢測陽性結果處置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學陽性處置。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出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原學疑似陽性的,陽性樣品立即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
2.及時對疑似陽性禽群進行隔離,必要時對疑似陽性禽群撲殺。
3.對確診陽性禽群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4.對高致病性禽流感檢測陽性的活禽市場進行休市,并進行徹底清洗消毒,對陽性禽群采取撲殺措施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同時追溯來源,追查禽群免疫、檢疫及其他情況。
5.臨床病例檢出陽性的,按照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二)新城疫病原學陽性處置。
臨床病例檢出陽性的,按照新城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附件3
口蹄疫、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監測計劃
了解口蹄疫病原感染分布情況及高風險區域的發病情況,掌握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和豬瘟流行情況,查找傳播風險因素,評估免疫效果。
二、監測對象
豬、牛、羊等動物。
三、監測范圍
監測環節包括種畜場、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屠宰場、活畜交易市場和無害化處理廠等;重點對發生過疫情地區以及邊境地區的易感家畜進行監測。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豬、牛、羊等偶蹄動物或野生動物出現水泡、跛行、爛蹄等類似口蹄疫的癥狀,應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進行監測。
發現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疑似病例,隨時采樣,及時檢測。
(二)日常監測。
1.縣(區)級監測:
每縣(區)每季度監測30份家畜血清學樣品(其中,豬20份,牛羊10份)。豬血清檢測O型口蹄疫、豬瘟免疫抗體,牛、羊血清檢測O型口蹄疫免疫抗體。采樣場點應兼顧種畜場、規模養殖場、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的比例。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市級家畜病原學樣品監測任務不少于600份,其中,牛羊樣品不少于120份。采樣場點應兼顧種畜場、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等。
市級需將全年監測任務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每次采集的樣品均需檢測口蹄疫病原,每次抽40份豬源樣品同時檢測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病原和豬塞內卡病毒A型。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三)集中監測。
春、秋季各集中監測1次,監測口蹄疫O型、A型免疫抗體、豬瘟抗體。
市級集中監測:監測口蹄疫和豬瘟免疫抗體。每次集中監測的血清學樣品數量應不少于300份,監測范圍應覆蓋所轄縣(區),口蹄疫免疫抗體監測應涵蓋豬、牛、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行檢測,監測時間自定。
五、采樣要求
重點采集有臨床癥狀動物、出現死亡動物及懷疑發病動物群體,重點采集曾經發生過疫情地區及受威脅區域動物樣品,采集樣品要嚴格按照設定區間、時間、動物種類。豬免疫28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采集血清進行免疫效果監測。
(一)血清學樣品。
每份不少于2毫升,要求清亮、無污染,冷凍保存,冷藏送檢。
(二)組織樣品。
豬組織樣品:每份樣品包括頜下淋巴結2個、脾臟50克和肺臟50克;牛、羊組織樣品:每份樣品包含頜下淋巴結或腹股溝淋巴結2個、O—P液不少于5毫升。樣品置于消毒容器中,冷凍保存,冷藏送檢。
六、檢測方法
(一)口蹄疫。
1.血清學檢測方法及判定
(1)方法:
口蹄疫O型抗體:液相阻斷ELISA或正向間接血凝試驗,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結構蛋白ELISA進行檢測。
口蹄疫A型抗體:液相阻斷ELISA。
(2)判定:
液相阻斷ELISA:牛、羊抗體效價≥27,豬抗體效價≥26,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正向間接血凝試驗:抗體效價≥26,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VP1結構蛋白ELISA:抗體效價≥25,判定免疫合格個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免疫合格群體。
2.病原學檢測方法及判定
(1)方法:食道—咽部分泌物(O—P液)、組織樣品采用RT-PCR或熒光RT-PCR方法檢測口蹄疫病原。
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疑似陽性個體。
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確診陽性個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可疑陽性個體的,判定疑似陽性群體。
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的,判定陽性群體。
(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1.血清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ELISA方法檢測抗體陽性的,判定抗體陽性個體。
2.病原學檢測方法與判定
采用RT-PCR或熒光RT-PCR檢測方法,排除疫苗免疫陽性,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 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三)豬瘟。
采用抗體阻斷ELISA或抗體間接ELISA方法,抗體陽性即判定為免疫合格個體。
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為免疫合格群體。
采用RT-PCR方法、熒光RT-PCR方法或熒光抗體檢測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 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四)豬塞內卡病毒A型。
1.血清學檢測:間接ELISA或競爭ELISA方法。
2.病原學檢測:采用實時 RT-PCR方法,結合病原分離及序列測定。
1.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疑似陽性的,將疑似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復核,同時報市農業農村局。
2.及時對疑似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3.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檢測結果立即反饋送檢單位。
4. 對確診陽性畜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對同群畜撲殺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5. 臨床病例病原學檢測陽性按照《口蹄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瘟。
1. 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同時報同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2. 及時對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3. 市、縣(區)級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4.對確診陽性豬進行撲殺并無害化處理,加強對陽性豬群病原學監測。病原學檢測陽性豬養殖場(戶)應采取控制、凈化措施,逐步培育建立陰性豬群。
5. 臨床病例病原學檢測陽性按照《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治技術規范》《豬瘟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附件4
小反芻獸疫監測計劃
進一步了解小反芻獸疫病毒的分布范圍和羊群免疫狀況,科學評估疫情風險,規范開展監測與流行病學調查工作,推進小反芻獸疫消滅計劃。??
山羊、綿羊、野羊。重點是出現口腔潰瘍、眼鼻分泌物增多、體溫升高和腹瀉等癥狀的羊只。
(一)被動監測。接到疑似疫情報告后,當地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及時采樣送檢,按規定報告。野羊樣品應聯合林業部門共同采集。
1.縣(區)級監測
各縣(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小反芻獸疫血清學日常監測。每縣(區)全年監測血清學樣品不少于50份。
2.市級監測
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小反芻獸疫病原學日常監測。市級全年監測病原學樣品200份,應按季度完成,每次監測數量不少于全年監測任務的25%。
監測時間:每年開展兩次,分別于7月底和10月底前完成。
1.縣(區)級集中監測
每縣(區)選取1個種羊場、養殖場(戶)或屠宰場進行采樣,采集血清學30份。采集的樣品由縣(區)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
2.市級集中監測
市級選取1個種羊場、1個屠宰場和1個養殖場(戶)進行采樣,每個采樣點采集病原學樣品30份。采集的樣品由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檢測。病原學陽性樣品及時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復核。
(一)抗體檢測。
活疫苗免疫1—3個月內,采集血清監測。
采用ELISA方法檢測,結果陽性的,判定為免疫個體合格。免疫合格個體數量占群體總數的70%(含)以上,判定為免疫合格群體。
(二)病原檢測。
采用RT-PCR或者熒光RT-PCR方法檢測。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疑似陽性。疑似陽性個體經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陽性個體。群體內至少檢出1個確診陽性個體,判定為陽性群體。
六、采樣要求
重點采集曾經發生疫情的區域、場點以及引進養殖的場點。采樣時要同時填寫小反芻獸疫采樣登記表(見附件)。
七、小反芻獸疫病原學檢測陽性處置
(一)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疑似陽性的,將疑似陽性樣品送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同時報市農業農村主管局。
(二)及時對疑似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隔離。
(三)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監測病原學樣品結果為陽性的,在“全國動物疫病監測和疫情信息系統”中填報。
(四)對確診陽性畜及同群畜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五)臨床病例監測陽性按照《小反芻獸疫防治技術規范》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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